以文本方式查看主题 - ※缘聚久久※ (http://yjjj.com/bbs/index.asp) -- 『 久坛风云 』 (http://yjjj.com/bbs/list.asp?boardid=129) ---- 久久第八十一届风云《多情江湖》第四轮牛郎【刺】上练霓裳QZ (http://yjjj.com/bbs/dispbbs.asp?boardid=129&id=58294) |
-- 作者:齐庄 -- 发布时间:2012-8-31 21:28:07 -- 久久第八十一届风云《多情江湖》第四轮牛郎【刺】上练霓裳QZ 推荐一本网络小说《阿麦从军》 这是我唯一一本买了书回家的网络小说。网络小说其实看的很少,总是要人推荐才会去看特定的某一部,偏偏《阿麦从军》是谁推荐的却忘记了,数点了一下身边几个热爱推荐网络小说的朋友,实在都不像,没听她们提过阿麦啊。即便是论坛看到妞们各种推荐网络小说,也没见谁提到这本,我有点奇怪,为何呢为何呢? 《阿麦从军》严谨来说是个有部分穿越背景的小说,女主角阿麦是“穿二代”,爹妈都是穿越人士,但是都不是主角,只在阿麦的回忆里存在,但是对阿麦的价值观和思想的影响是深远的。阿麦就是融合了现代人和古人两种思想的女子。 书中的男主角到书结尾还在竞猜中,四个文中出现四位男主角的粉们争论不休,推荐自己喜欢的男主角,实在是这小说写的清清白白,五十多万字到结束阿麦跟哪个男主角也都是清清白白的,最后留了一个背影潇洒的独自走了,至于她去找谁了,于是成谜了。 不过我认为男主角应该是常钰青。简单介绍下常钰青这个人。阿麦是南方夏国的小兵、伍长、将军,最后一步一步成了威名远播的麦帅。她就是在和北方的敌国北漠的斗争中成长起来,整片故事是南北两国的战争史。而常钰青是北漠名将,人称“杀将”。两人的对立是从开篇到结束,然而感情却真诚而自然。 故事开始的时候,阿麦女扮男装逃难,被临时抓到城楼上守城,她那时还不会射箭,常钰青不认识也看不清楚阿麦这个夏国小兵,只是觉得她竟然连箭都不会射就来守城了,夏国没人了,于是狂妄的射了一箭,故意射到了阿麦的帽盔,然后和人一起嘲笑受到惊吓的阿麦。然而几年后他十分后悔当初那一箭怎么没低几寸,如果低几寸,就没有后来的北漠劲敌江北军统帅麦帅了。 阿麦去汉堡城做探子,成了常钰青的俘虏,后来机智的逃脱了,但常钰青不知道阿麦是夏国军人,只以为她是个女探子。等到再次在战场相遇时,是阿麦肉搏战趁其不备重伤了常钰青的兄弟崔衍,常钰青才知道对面那个挂着麦字旗的七营营长是那个女探子麦穗。在他心里,阿麦是个诡计多端的女人,完全不可信。后来两人谈判互相退一步撤军,他不信阿麦,还说如果你失信,我就在阵前喊,江北军的麦穗是个娘们!阿麦于是放弃了背信弃义的打算。 直到第二部,两人还一直是敌人,或者说是彼此的劲敌。然而这对劲敌很好笑的一起逃跑遇到了。那段很有趣,阿麦回夏国京城,逛街的时候遇到抓人,她有个习惯遇到抓人就跑路,以为是抓自己,于是找机会跑了。结果那个被形容的很帅的青衫男子不是她,人家抓的是潜伏进京的常钰青。于是俩人在一个深沟里躲着追兵,后来互相算计,跳河逃跑,都想置对方于死地,但是最终都没死。 故事很悲壮,阿麦和常钰青注定是没有未来的,但是却很喜感,因为这两个人物很可爱。即便两人互相憎恨的数落对方杀过自己国多少兵的时候,也觉得两人其实很可爱。 然而虽然拼生死了多次,两人还是对方的最爱。最终两人都没有在能杀死对方的时候动手,然而也终究不可能放弃前嫌共同生活,生来就是敌人,是他们的宿命。 结尾的时候阿麦被困京城,常钰青冒着危险来到夏国京城打探消息,阿麦从城里出来,落英缤纷里与他告别。 阿麦问:你去哪? 常钰青:我回去戍关。你还会去靖阳关吗? 阿麦说:我会的。不过我不会带兵去的。 于是两人各自走了。 凑个帖子,见谅见谅。 |
-- 作者:练霓裳QZ -- 发布时间:2012-8-31 21:29:14 -- 这个 意料之中 |
-- 作者:林诗音QZ -- 发布时间:2012-8-31 21:29:55 -- 一起走好 |
-- 作者:小龙女QZ -- 发布时间:2012-8-31 21:32:44 -- 我这次感觉很差,很差。 |
-- 作者:风飞雪 -- 发布时间:2012-9-1 17:17:19 -- 阿麦从军是一部很MAN的小说,一部通篇都讲着战争却弥漫着暧昧情愫的小说。 我很爱看。
四个男主
陈起:阿麦的青梅竹马,是阿麦十四年青葱岁月里一直想着要嫁的人。谁知后来却是阿麦拭亲毁家的仇人,害得她四海飘零的始作俑者。他们俩从一开始就注定了不可能在一起。 齐涣:我一直觉得齐涣是爱着阿麦的,阿麦心中对齐涣也有着爱慕。可是齐涣是王者,为了家国,他注定只能让阿麦作为麦帅而存在,纵然心间有万千想念,万千不舍,他们的结局,惟有错过。 常钰青:北漠名将,享“杀将”之名,少年得志,一生顺遂,他的人生从遇见阿麦开始,变得绚丽多姿;也是阿麦,让他的名将之路变得坎坷。这两人从相遇开始,就注定了:棋逢对手,生死纠缠。 唐绍义:谦谦君子,温润如玉,至少在面对阿麦的时候,一直是如此。大哥大哥,一直是阿麦苦涩生命里最甜美的乐章。唐绍义存在的意义,就是给予阿麦温暖。假如阿麦一定要选一个归宿的话,我希望是他。
作者应是埋了伏笔的,唐绍义隐居在一个有山有水有花有草的地方,后来阿麦与常钰青道别后,也说了去一个有山有水有花有草的地方找人。阿麦找的那个人应是唐绍义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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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风飞雪 -- 发布时间:2012-9-1 17:22:22 -- 看到这篇杀贴一时忍不住话痨。
这篇小说有很多热血的故事。
杨墨以死掩护阿麦逃亡时,阿麦与常钰一路交手、相互算计等等,太精彩了。 哎,突然发现写书评或读后感作杀贴真的很容易啊,既方便隐藏文风,又可以长篇大论,一点也不犯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