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年前,我家不幸被盗,电脑被偷走了。报了两次警,警察气宇轩昂地来了。
首先埋怨我们(家里人)不该在屋子里乱动(没说不准乱说乱动),然后坐在沙发上环顾四周,一不小心看见了墙上挂着的书法条幅(就是我发在此论坛此栏目的那副“六年前的作品”),于是发生以下对话:
警:(欣喜状)嗨,这副字写得不错!
我:(苦笑着)嘿嘿,一般般吧。
警:(白瞪我一眼)咳,你也懂书法?!
我:(真诚地)不是很懂。
警:(一针见血地)我说吧,看你也不像个艺术家,你看人家艺术家,哪个不是长头发、花布衫?!
我:(挑战性地)那我要是也留长头发、穿花布衫呢?
警:(不屑地)哈哈,晚八秋喽!
我:(四顾茫然)你还是先看看现场吧。
警:(不厌烦地)慌啥,反正已经被盗了~~~~哎,这副字没被拿走,看来小偷不懂书法!
我:(话里没话地)他不但不懂书法,更不认识写书法的人啊!
后记:此案未破,也许根本就没去破——就这点损失,多大个事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