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未,我搭同事的车到公交站台,一上公交车就找手机,翻遍了手提包,没有找到,以为自己在匆忙中把手机落在办公室了。于是,下车到公用电话亭,打电话告诉家人,手机未带在身上,这两天联系不上的情况,挂了电话随手拨了自己的手机号,电话提示手机关机。
周六周日,在图书大厦看书,很安静,没有手机,亦没人可以随意打扰,我享受这份清静和完全归属于自己的时间。
周一到办公室,不见自己的手机,办公桌的光洁让我沮丧。但仍心存侥幸,期待着有同事过来跟我说:“你好粗心,下班走了连手机都忘带回去,还有我帮你收起来了。”一直到下班,也没有提及我的手机,我才清楚地知道手机被偷了。
只有去买手机。上班的时间无暇去选购。一连几天,朋友跑到我家找我,抱怨我不用手机。我苦笑,手机不在旁的日子,感觉整个世界把我out了。不管别人找我,还我想找别人。朋友的手机号都存在手机里,现在好,我谁都找不到了。
周四,忙完工作后,我提前离开公司,来到公主坟买手机。手机店里的销售员热情向我推荐,我对价格昂贵的手机没有什么兴趣,从五点一直看到八点才买下一款天宇的手机。
第二天去补卡,即去移动营业厅补把原来的手机号回来。我拿着身份证和秘码卡递给营业厅的工作人员,他一拨我原来的号,电话提示欠费停机,他要求我先把话费补上,我随手给他五十元。充进费后,他再一拨电话,电话通了就是说———小偷接电话了。工作人员跟他核对这个号是不是他的,他肯定自己是使用者,并能准确无误地说出我曾办理过的移动套餐业务,包括我办的“亲情省”锁定的是浙江省。工作人员挂了电话,告诉我,他不能帮我补号,因为这个号正有人以自己的名义在使用。面对我的不解,他建议我去移动301客户服务中心求助。我顿时着急,刚充进去的五十元电话费,就这样送个小偷使用了?
好在移动301客户服务中心离我所在地很近,我一路小跑,气喘吁吁地来到这里。
听完我的叙述,客户服务中心的工作人员说,因为我不是用实名买号,所以遇到这种情况无法解决。言下之意,我原来的号只能送给小偷用了,包括我刚刚充进去的资费。我提出,我可以提供此号项下的短信内容来证明我是这个号一年多以来的合法使用者。号码的持有者可以轻松地在网上查到通话记录,但他不可能知晓短信的内容,其内容只能在服务商处可以查询。但对方一点也没耐心,甚至以小偷将会打这个电话号码搔扰我作为希望我放弃补号的理由。我大声质问:“作为移动的客户,你如何保障客户的权益,你的服务体现在哪里?”老人家一脸不屑,“你的手机被偷了,只能由公安部门来解决问题。”
我定定地看着她几分钟,点点头,离去。手机被偷可以报警,号码的补回完全是移动的工作范畴,工作人员无视基本的职业常识与道德。那种感觉就是,如果有一天你的身份证丢了,那你将无法证明你是谁。
我来到另一个营业厅,要求补号。程序重新来一遍。我希望小偷不要接电或手机此时关机,这样我就可以补号了。但小偷有恃无恐。我在一旁喊到“我已经报警”。工作人员放下话筒,表示报歉。我离开工作台,直奔公用电话处,想告诉小偷,手机你用就算了,但不要影响我补号,不然我就报警。
可能是我刚才的一喊起到作用了,我拨过去,电话提示已关机,我重新来到移动工作人员面前,要求补号。这来回的折腾让我生气不已。我对工作人员说“如果偷人的手机还可以这样嚣张,我作为受害人连自己微薄的权益都不能保障,你们一味推脱自己能够提供的救济义务,那么我不排除有一天会去偷手机的可能。”排在我后面的女士,附和自己的手机也被偷了,她说她担心小偷用她的名义给亲人发短信骗钱。我没有这个担心,爸爸妈妈的手机号我记得很清楚,手机里没有保存,这也防着这一手。
号码补回来了,但是那种无助、无奈之感须臾不离。
我打110电话报警。根据手机被偷的地点确定受理案件的是朝阳区派出所,朝阳区派出所的警察要求我到派出所报案。我白天上着班,晚上要自习法律,抽不出时间,只得作罢。
手机被偷,新机已买,成本已付出。可我不去现场录笔录,是不是没有尽到一个公民的责任?如果我尽了公民的责任,警方能尽到他们对纳税人的责任吗,我听说到王志在嘉里中心开会,被偷了手机,两个小时后就被找回。他们的能力当然不是问题。
我打电话投诉301客服人员,移动最后给我回复,虽然我提供了具体的事件发生时段,但未能提供工号,故无法查找到相应的接待人员。
有没有回复对我无益,对方的表现也并非“不敬业”这三个字可以概括。
我和朋友在学校看书的间隙,一起站在走道上小聊,她问我“你对自己的生活现状,是怎样的评价?”我说:“不安全感,很深切的感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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