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己知彼贴杀刘恒:
除了爱,还是爱
——《霜花店》
电影讲述的是高丽末期,王和王的“男人”洪林、王后三个人的情爱纠葛。也许,最让电影独占鳌头和炒作之处的还是片中尺度大胆的激情戏。
洪林是建龙卫的总管。从小入宫,深受王的喜欢。和王一起习武,抚琴,同床共枕,细心照顾王的起居。王因为深爱着洪林,一直不能宠幸王后。而子嗣问题已经迫在眉睫,影响到了国家的安危。元派出的使臣声称,签于高丽国主没有后嗣,将居于元国的高丽王之侄庆元君册封为世子。倘若真如此,王就会成为一个傀儡皇帝。王最后决定让洪林代替他,和王后圆房。因为,对于洪林,王除了爱,还有百分之百的信任。除了他,还有谁能替王,完成这样一件事情。
三个人,谁也不曾想到,一场粉身碎骨的沦陷,就始拉开了帷幕。
洪林问:为什么选我。
王说:希望王后孕育的孩子也像你一样温柔。
……
那个时候的王,是多么宠爱和信任洪林,甚至可以到了这样爱屋及乌的地步。可王不曾想到以后事情的发展,完全超出了他最初的美好愿望,也完全超越了他的掌控。(排比句)最后,三个人一起,掉入了万劫不复的深渊。
三个人里面,最喜欢王。王对洪林的爱,王对爱的执着和坚持,让我不止一次落泪。王的爱,深沉细腻。洪林的一举一动,在他眼里都是那般美好。在爱里,王不再是高高在上的王,王为洪林付出了全部的真心和挚意。洪林,就如同王掌心上的宝一般。
似乎从一开始,王就已经察觉。王何其聪明,洪林一点一点细微的变化,王都看在眼里。可是,王不点破洪林,也不指责王后。只是旁敲侧击,希望洪林能明白王的心意,回到王的身边。也许情欲太过美好,在王给了洪林无数次机会后,最后一次书库赤裸裸的相呈,让王心痛不已。王终于被洪林伤透了心,只因为洪林那句“我思慕王后”……洪林,被当场处予了宫刑。
这还不是到最激烈的时刻。王对洪林依然心存念想,爱一直都还在。洪林被王后安排的人劫出宫。王为了找到洪林,一向心存善慈的的王,动用了酷刑,最后是把人头都割下来挂在城外。还在一个面目不清的人头上,挂上了洪林送给王后的香囊。洪林以为王杀了他心爱的女人,他愤怒了,决定不再念及与王的十年旧情,要向王索命,为王后报仇。
最后一刻的刀刃相见,王说:你来了,也不坐下?洪林给王深深的鞠了一躬,说到:我是来索取你的性命的。两个相爱的人,终于还是血肉相残,死在了彼此的剑下。
洪林在临死一刻,看到王后还活着。看着倒在对面的王,洪林落下泪来。或许最后那一刻,洪林终于明白了王深爱着他的那颗心,那份至死不渝的情义……
影片中,运用了大量反衬对比的手法:一面是喧哗,一面是落寞。一面是独守空房,一面春光旖旎。一面是情深款款,一面是背叛连连。(排比)恍若每一个人都被施了魔咒,在情爱和欲望里,贪恋沉缅,不能自控,无法自拔。
片中的音乐,也特别的动人。王后唱的高丽小调,王和洪林弹的古琴,还有很多忧伤的旋律,总反复在不经意间响起,然后,把情绪渲染到极致,让人不由得跟着剧中的人物曲折辗转,微笑落泪,怦然心动。
看到最后,王和洪林倒在血波中,音乐响起……不自觉地想起以前看过的诗句,用它来形容王这样一份爱,我觉得最为和适不过了:
给我一个晚上就够了
我要在这个晚上把一生爱完
我要把一生的爱爱完
我要把一生的爱用完
……
因为,它是那样一份决绝热烈宁为玉碎不为瓦全破釜沉舟孤注一掷的爱。
分析文风:
1、杀杀知己知彼的帖中,爱用冒号,引号,省略号,且标点符号规范。
2、对话句子中,喜用一问一答。比如——洪林问: 王说:
3、总结或者概述事情原由,爱用冒号,比如——用它来形容王这样一份爱,我觉得最为和适不过了:(此处省略内容)
4、喜用排比句,但是又不夸张。
翻遍所有报道,相近的有二:
子冉--------14楼
再踩一脚:
子冉,周亚夫的妹妹。在薄姬宣布封她为代国王后之后,周亚夫去劝说子冉不要当王后。子冉对哥哥说出了自己从小对刘恒的情愫。子冉说:
我已经有自己的幸福了。代王就是我的幸福。
从小时候入宫,看到代王在冰上冻得发紫的那一刻,我就发誓一定要为他做什么,就是牺牲也不怕。
那什么是幸福?当你爱一个人的时候,就这样站在他身边,看着他的一举一动是幸福,为他的快乐而快乐,为他的悲伤而悲伤,(排比)是幸福的。在他需要你的时候,就站在他身边,静静地的陪着他。他不需要你的时候,就这样远远地看着他,也是幸福的。没有什么比这更快乐的了。
亚夫说:他的心也未必在你身上。子冉答:我不需要,我的心在他身上就行了。爱人和被爱之间,我永远选择爱人,因为那种感觉是刻骨的,是发自我内心,我的命。
最后,周亚夫不再言语,行礼扣首:末将参见王后娘娘。然后眉头紧锁,不言一语的退了出去。
而子冉,如此情深义重的女子,从独守洞房花烛夜开始,短短一生,终是落了红颜薄命空付了一腔深情。
代王终究还是辜负了子冉。
刘盈-------70楼
人生是一幕盛大而华美的舞台,每个人为生旦净末丑不同的角色演绎着。而我多么幸运,独自饰演着两个角色:曾经君临天下,后宫佳丽三千,如今戴着面具,屈为膝下之尘。
可我无怨无悔,粪土当年万户侯。所谓权势财富,所谓自由和幻想,当我第一眼见到她的时候,所有的一切都化为乌有,只剩一个她,以及,她的天下,和她的爱情。
爱情是卑微的,也是无私的。我爱她,只要能守在她身边,看着她的一颦一笑一举一动,知道她的喜怒哀乐,如此足亦。然而我知道很多时候她不快乐,她忧国忧民忧后宫之乱,忧人忧己忧身前身后事。当我劝她和我远走高飞,离开宫廷这片乱世时,她毅然决然地拒绝了我。她心爱之人虽久别与世,但他的气息犹在,他的国家子民,他的一情一景都还在……
我喜欢在面具后面看自己,问自己:什么是幸福?幸福是一颗懂得去爱、有力量去爱的心,用它去感受爱人的肉体,爱人的灵魂。而能一直这样爱着,是最大的幸福。
于是在那一个瞬间,当我撞向刺客手中的利刃,用身体保护了她和她心爱的武儿时,我看到了漪房,我钟爱的女子,她眼中流出热泪,为我此生最大的幸福划上完美的句号。
而从行文风格来说,启以为子冉更符合。
再请发哥看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