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引用蒲公英在2014-6-30 14:09:01的发言:
三个人去投宿,
前台说要300元。
于是三人平分,每人各出100,湊成300元。
后来老板说今天特价,只要250元,叫服务员退给他们50元。
服务员心想没人知道,就自己藏起20元,只把剩下的30元还给三人。
三人每人拿回10元,100-10=90,也就是说每人只出了90元住宿。
90元 X3人=270元 + 服务员贪污的20元 = 290元。
请问,那剩下的10元到哪去了呢?
这是在偷换概念
正确的思路应该是这样:三人共出资300元 减去 找回的30元 等于270 这270元就是他们三人的房费 房费正常价应该为250元 店员偷藏起20元 所以他们三人相当多花了270-250=20元 也就是店员偷藏起的20元
每人拿回10元 100-10=90元90*3=270 所以270是他们的总房费 他们实际上是花了270元的房费 但店老板收的是250元 中间的差额20元被店员偷藏起来的 就是这么回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