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华阳:
俺立志写一篇最有水准的报到。俺有这个能力,就像俺有手有脚有大脑一样。俺自信,因为俺的信心来自于俺懵懂的大脑,因为俺不熟悉这部电视剧,因为俺最近比较懒死了,当然最重要的是俺小学文化就能写报到,俺爹看见i都跟着乐。他说娃,你学啥不好,偏学写字,写字这玩意儿俺们八辈子祖宗都木玩过,你能玩的转?俺说俺爹呀,你呕吐了,俺们老师也是高小毕业的,还不照样站在讲台上教育俺们坚持原则,改革开放,还不一样教俺们算术和美国的外语?所以呀爹你老咧,不中用咧,这个世界要靠俺们这一代有为青年来混才混的转。俺话还没说完,俺爹拿这个钉耙手可劲儿的拧俺的大腿里子,俺本来不怕俺爹,可怕俺爹动不动拧俺的大腿里子,可疼咧。俺想那天俺要当了老师,也学俺爹专拧学生的大腿里子,保准学生听话,不像俺们那么糙蛋。俺们老师不会这一招,所以他管不住俺们,真佩服俺老爹。
俺说哪里啦?对咧,说俺爹拧俺的大腿里子,俺当然知道厉害,趴拉着就跑,不是俺吹,俺跑步可以二十四小时搞定俺爹,俺爹左腿比右腿长一点儿,跑起来不顺畅。不过俺爹喜欢拿这俩腿说事儿,别人问俺爹,老爹,你到底有多高,俺爹不亢不卑地回答,俺左边高1米70,右边1米68,你问俺哪边咧?俺当是就很佩服俺爹,觉得这是最黑色的幽默,可惜这样的幽默,俺爹很少说,俺爹教育俺们,做人要低调,做事要厚道,俺记住了俺爹的话,所以俺一直都很低调,不过很郁闷的是,很多时候俺真的低调不下来,就只能硬着头皮跑调。
坏了,俺不是要立志写一篇最有水准的报到嘛,咋写成了最有水份的报到了?丢人大了去,俺掘土活埋去。
伍媚:
妩媚之秋,秋之伍媚
风姿卓越、精明干练、性感妩媚……,这就是《北京爱情故事》中的伍媚,一个女人修炼到这个程度,谈何容易?
这样的女人应该能够燃烧大多数男人,能够让他们的内心热烈奔放,能够释怀他们的梦想和憧憬。如果这样的女人你连眼皮都不抬一下,那么你基本上心如死灰或者老的不成样子了。
这样的女人也应该能够引起大多数女人的嫉妒,她们一边艳羡,一边遗憾,一边不屑。因此难怪伍媚在剧中有着傲人的资本,因为这些魅力是许多人都不具备的。
但是这样的女人也有弱点,比如伍媚,一开始她认为男人必须有很成功的事业,那才MAN,才值得她和他在一起。后来却爱上了死心眼的吴狄。再后来吴魏死的时候,才知道爱她最深的是这个为她拼了一二十年的男人,并且给观众留下了那么感人的一段话——专职爱人。吴魏最后给她的股份,对伍媚来说已经不重要了,因为她经历这么多已经长大。
PS:登录时,验证码:情无。难道随着吴魏的离去,伍媚的爱情之路也终止了?
程峰:
【疯子报道贴】
曾经以为,爱情就是衣柜中的衣物,可以由着性子随意选取,高兴如何穿戴就如何穿戴,如果哪天厌烦了,直接丢掉,换新的就好,多简单的事情。爱情会有故事吗?疯子说不好,疯子到底需要一个什么样的女人才能终生为伴呢?从始至终浓情蜜意,只得一人相守白头,这样的情侣太少,现今社会闪婚也不再成为街头巷议的热门话题,都已经熟悉到如自己的心事一样,没人么人还会惊讶第一天刚见面,恨不得第二天就入洞房的真的不是少数。但真能浪漫相守,依偎在地毯上慢慢变老,听着浪漫的情歌,不为家庭琐事起争执,红过脸的少之又少。两个人的相遇,就是平常生活中的一次交汇。爱情弹奏着优美的旋律,故事演绎着各自不同的情节,人生之路就在不知不觉中走过春夏秋冬。人生如戏,戏如人生,爱情就是人生变奏曲中最绚丽的那个篇章。爱无对错,爱在动心动情,如果遇到那个女孩,疯子愿意为她等待。小冰,在火车站不经意间你就在人群中出现,出现在我身边,认识你真好。
吴魏:
据说我爸姓吴,我妈姓魏。
据说某一个阳光灿烂的午后,我爸和我妈在人潮汹涌中相遇,四只眼就迸发出比神八升天还热辣的火花。
于是有了我。
我出生在一个中产积极家庭,衣食无忧,父慈母爱。原本不用自己打拼便可以坐享其成。
但我这人也怪,放着好日子不过,总喜欢瞎折腾,还喜欢做一些让人匪夷所思的事情。比如说,稳当的工作不要,喜欢在波澜不定的股市中起伏。大盘一路凯歌时,我静观其变,大盘一团惨绿时,我高调挺进。
我把自己扔进铸炉,放上砧板,楔进钢筋水泥中,反复锻炼。就是因为爱折腾,才显得我特别MAN。
没办法,不MAN熬不住啊。
在感情面前,我也喜欢折腾。
当我成为股市的翻云覆雨手,多少良家小妞对我投怀送抱,可我偏偏喜欢上一个辣妹子。
这个妩媚和我有得一拼,她的追求,她的性格,无不是我自身的映射。可偏偏又对我若即若离,让我为之奋斗终身而不得。
我始终不认为“得不到的是最好的”,我始终渴望得到妩媚的一次回眸。所以我必须要赢,才有资本站在她面前。
我奔波在浑天浊地商海战场,以爱情为目的,依靠职业生存。
可当最后爱情不在时,成功还有什么意义,生存还有什么意义?
哎,北爱中最MAN的一个男人,原来是个悲催角色
娜娜:
传说中的好人木好报就是说哥了。传说中的女人是老虎就是说某蜜了。哥堂堂七尺男儿伟丈夫,一口唾沫一个钉子,在百忙之中抽空来高调上替补,就因为不小心在某蜜爬墙的时候稍微围观了一下顺便喝了杯茶嗑了几颗瓜子,就被丢了一条红果果的木有歧义的想不承认也不行的裙子。。。。。。所谓烧窑难的是温度,一不小心饭盆就烧成了杯具。世态的炎凉,人生的如梦,帅哥的鸡毛,不过如是。BUT,这是不是从另一个侧面反映出来,哥是一个英俊得连老天爷都看不顺眼的绝代天帅么?蜜其实是想故意发给哥一条裙子好把哥留下在墙角下自己爬啊有木有啊!有人提前注册的娜娜FY的马甲木留下密码啊有木有啊!哥突然悲催的发现本场的勺子是破沙飞啊有木有啊!哥只是在凑字数,沙飞同学不用焦虑,哥字数足了就不八卦你了。
洪德民:
洪水来把有道德的百姓人们大众冲跑了。世界黯淡了,2012年已然来临,世界末日爆炸在即。世界会怎样?回到最初,什么都没有的荒芜?不敢想象,其实无所谓,那是我已经不在了。所有人都不在了。想来有些高兴,毕竟我死了,我厌恶的厌恶我的也死了,爱我的与我一同死去,我爱的与我同归。有什么比上这个还让人惬意?我是个懒散的人,一直不愿意改变,自然也不会让人为了自己改变,没那么霸道。你若愿意自然是好,不愿亦不强求。生命是高贵的,其中以人类的最高,食物链的等级尊严,不过还是弱肉强食,智慧是生物的一种存在形式。没有永生,到头还是尘归尘土归土。有人说泥土是最为干净的东西,可以净化一切。甚至有人讲已经咽了气的人埋于土壤。一两日后这人就可能会醒来。觉得很神奇。
哥名字的解释在第一句。
程胜恩:
快马加鞭赶来报道。希望大家别扁我,哈哈。不熟悉自己的马甲.就随便说说吧。
程,让我想起上海滩的程程,一个爱上漂泊强哥的女子。小时候赵雅芝的程程印象最深。两根小辫子,齐眉的刘海,还有水汪汪的大眼睛。貌似记得程程第一次跟强哥见面,是一次采访吧,结果强哥居然戏弄了她,把她扔进了水池了。这个画面印象太深了。强哥第一次这样开怀大笑。而这一扔开始了他们之间的苦恋。
胜,胜利,大家都希望胜利。但是玩风云好像不需要在乎输赢的,输了如何,赢了又如何。大家乐乐,开心一下。结交朋友,欣赏对方,多好的游戏,但是一牵扯到输赢,心态就会不平和。所以啊,风云,输赢还是顺其自然的好,不过还是要尽力而为哈。
恩,感恩,有首歌叫感恩的心。对每个帮助过自己或给过自己教训的人都要怀着感恩之心。无论怎样,你由着感恩之心都会不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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