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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落不明的收件人
已经好久好久没有写信了,在模糊的记忆中,人生的第一封信和最后一份信写给了谁,却依然记忆如初。如今,信件渐渐被先进的通讯工具所代替,手机或者网络终将会把那种温暖美好的情怀一点点谋杀掉时,让我再也感觉不到“见字如面”的深情与隆重。当渐渐忘记邮寄一封信需要多少邮资时,才不得不怅然地承认,那个“落笔生情”的时代真的离我已经远去了。
而如今,只剩下那家中背角的大铁盒,在好几年的风霜凄雨中默默保存了残存的记忆,时常在整理衣柜时,将它们从柜子深处慢慢取出,一封一封的慢慢拆开,那份柔软旖旎的心思像是忽然间又回来了般,跟着那些泛黄的字迹,在岁月深处,微微跳动。
生命中的第一次总是让人感动和难忘。我的第一封信是写给亲爱的妈妈,信纸是用数学作业本加上歪歪扭扭的字迹,碰到不会写的字就用拼音代替,最后还郑重其事的署上自己的大名,妈妈看到后十分激动,紧紧的把我搂在怀里并给上了一个热烈的亲吻,如今,那封信妈妈依然保存着,她曾感动的说,自己的孩子从那以后有独立的思想了。上初中时,书信成了朋友间最常见最有效的沟通方式,一个小纸条,不需要邮资,却悄悄在传递朋友间美好真挚的情感,那些当面无法说出口的话,却用文字轻易的表达出来,一笔一划,字字句句,落下的全是真诚。也因此,信件成了那些年最好嘴妥帖的告白方式。
写下的第一封情书,是对对面桌上那个心仪很久的女孩写的,信封是简洁干净的白色,将满腔情怀与最热烈的心思化成一字一句,落笔生情,信封是她喜欢的浪漫的浅粉色或淡紫色,买一张8毛钱的邮票,倒贴在信封上,然后把信封一点点的舒展平整,小心翼翼的投进了邮箱,转身走几步,又忍不住回头看看邮筒,带着微笑和期盼。可惜,那封带着朦胧初恋的情感的信件却如同泥牛入海无消息,把自己的初恋情怀如同那飘落的樱花般一同埋葬在那青涩的年代。
从那以后,很少写信了,因为我知道,我写下的每一个字,都是我最强烈的情感和最柔美的心情,在我心里,文字是比语言更真挚的存在,所以我害怕她们得不到善待,如今,偶尔翻看那岁月留下的足迹,我才与这些厚厚的信件进行了交流,而在这短暂的重温时光里,我仿佛与过去那些早已失散不再联系的朋友们,在文字中一一重逢。
萧峰和阿朱竟然是一起去的。
阿朱这里,萧大哥一直是白的